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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方案

时间:2019-05-17 16:02:11  

20159月开始实施)

一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、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掌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,受到一定的专业实践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,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,能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及相关领域从事研发、维护、运营和管理的应用技术型人才。

二、培养要求
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技术,接受电子设计和生产实习的实践训练,具备本学科一定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
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、能力和素质要求:
  1.知识要求
  掌握本专业从事科学研究、工程开发和设计所需要的数学、物理和专业知识;初步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,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;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;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,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。
  2.能力要求
  具备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实验、实践能力;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;具有一定的技术设计、归纳、整理、分析实验结果,撰写论文、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;具有较扎实的电子信息基础理论知识,能顺利阅读本专业文献;具备良好的自学、表达和社交能力。
  3.素质要求
毕业生应该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品质以及健康的体魄;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和教育科研素质;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。

三、主干学科

电子科学与技术、信息与通信工程

四、核心课程

电路分析基础、模拟电子技术、数字电路与数字逻辑、电磁场与电磁波、信号与系统、高频电子线路、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、数字信号处理。

五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
课程实验、电子技能训练、课程设计、数字系统设计、创新创业实践、岗位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。

六、修业年限

学制:四年

七、授予学位

理学学士

八、学时学分比例表(非师范类)

课程类别 学时数 占总学时% 学分数 占总学分%
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1267(224) 48.3 68 37.6
选修 128 4.9 8 4.4
学科教育课程 必修 682 26.0 40 22.1
选修 303 11.6 18 10.0
实践教育课程 必修 211 8.1 45 24.8
选修 30 1.1 2 1.1
合计 2621 100 181 100

说明:本人才培养方案理论课学时2156,实践课学时465;理论课学分134,实践课(不含课内实践)学分47,实践课学分占总学分26.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