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5年9月开始实施)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、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掌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,受到一定的专业实践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,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,能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及相关领域从事研发、维护、运营和管理的应用技术型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技术,接受电子设计和生产实习的实践训练,具备本学科一定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、能力和素质要求:
1.知识要求
掌握本专业从事科学研究、工程开发和设计所需要的数学、物理和专业知识;初步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,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;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;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,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。
2.能力要求
具备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实验、实践能力;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;具有一定的技术设计、归纳、整理、分析实验结果,撰写论文、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;具有较扎实的电子信息基础理论知识,能顺利阅读本专业文献;具备良好的自学、表达和社交能力。
3.素质要求
毕业生应该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品质以及健康的体魄;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和教育科研素质;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。
三、主干学科
电子科学与技术、信息与通信工程
四、核心课程
电路分析基础、模拟电子技术、数字电路与数字逻辑、电磁场与电磁波、信号与系统、高频电子线路、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、数字信号处理。
五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课程实验、电子技能训练、课程设计、数字系统设计、创新创业实践、岗位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。
六、修业年限
学制:四年
七、授予学位
理学学士
八、学时学分比例表(非师范类)
课程类别 |
学时数 |
占总学时% |
学分数 |
占总学分% |
通识教育课程 |
必修 |
1267(224) |
48.3 |
68 |
37.6 |
选修 |
128 |
4.9 |
8 |
4.4 |
学科教育课程 |
必修 |
682 |
26.0 |
40 |
22.1 |
选修 |
303 |
11.6 |
18 |
10.0 |
实践教育课程 |
必修 |
211 |
8.1 |
45 |
24.8 |
选修 |
30 |
1.1 |
2 |
1.1 |
合计 |
2621 |
100 |
181 |
100 |
说明:本人才培养方案理论课学时2156,实践课学时465;理论课学分134,实践课(不含课内实践)学分47,实践课学分占总学分26.0%。